清晨7时,当张守国乘坐公交车前往自己的单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上班时,眼前的道路已经开始鼎沸,尽管北京当前的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540多万辆,但这当中并没有属于他的一辆。 根据《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年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而有关人士估算,这意味着每月新增小客车摇号指标将大幅减少。 当所有的信息都对购车者不利时,最新修订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却给了像张守国这些渴盼有车的人一个新期待。 北京市高院称“细则正在制定中” 新修订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已于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表述,因本市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持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因此获得更新指标。 而根据规定“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因此,当新的实施细则出台后,很多媒体报道,今后购买法院拍卖车无须指标即可竞拍,通俗地讲,只要具备条件,不用摇号就能参加竞拍。 对于这样的理解,作为大兴法院执行三庭庭长的张守国在第一时间向媒体进行了解读,他说,2012年年初施行的实施细则,要求购买法院委托拍卖车辆的人,也必须拥有购车指标。而此次,竞买人只需要符合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条件就行了。 尽管新细则为很多想买车却没有摇到号的人撕开了一个口子,但法院层面并没有立即组织拍卖。“现在市高级法院没有出细则,到底是我们拍还是高院统一处理还没有明确说法”,张守国说。因此,各个区县的法院还在等待着市高院细则的公布。 2008年拿到驾照的张守国从女儿1岁时开始摇号,摇了27次都没有摇上。今年,她的女儿已经4岁了,现如今他们一家外出的话,需要乘坐拥挤的地铁4号线从枣园站出发前往目的地。因此,张守国渴望买辆速腾车在节假日时带着家人出门。 与其他渴望买车的同事相比,张守国还算幸运。他住的地方离单位较近,步行20分钟,坐公交车十几分钟就能到。“单位很多同事住得离单位很远,他们对于车的期盼程度要比我强烈得多。” 张守国说,购买法院拍卖的车辆需不需要摇号的标准,反复了好几次,2010年12月24日,北京执行购车摇号政策时,当时规定“因法院判决、裁定及个人因婚姻、继承发生财产转移的已注册登记的小客车不适用本细则”,也就是说,车辆所有权转移,不需要购车指标。因此,“在2011年一年时间里,很多中介利用虚假诉讼规避摇号,通过法院途径来进行车辆买卖”。 为了规避此类现象,2012年修订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因法院判决、裁定、调解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由外省(区、市)转入本市时,现机动车所有人需提交已取得的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这给法院带来的影响是,从2012年至今,法院委托拍卖的车辆流拍率大幅提高。张守国说,此前参与竞拍的人基本都是为了规避摇号。规定修订后,很多人不具备竞拍资格了,而那些好不容易才摇上号的人都想买新车,谁也不愿意买旧车,所以法院的车不容易拍卖掉。 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等于又回到了2010年,只要够条件,不需要摇上号也能参加法院竞拍。那么,法院制定的拍卖细则何时才能够出台?中国青年报记者致电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说,关于这方面的内容不方便接受采访,只能答复记者“细则正在制定中”。 限购政策前的北京公车改革 在2010年12月24日北京执行汽车限购令的前一天,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在“北京交通改善措施”新闻发布会上就已表示,实行小客车保有量增量的调控,缓解小客车增长较快的势头。 周正宇说,“十二五”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并严格公务车使用管理。 可以说,彼时政府层面已经意识到,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如果要控制小汽车数量,缓解交通压力,除了对民众的购车行为实行限购外,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小汽车数量也应当一并纳入管控范畴。 但是,北京公车改革信息仍很少见诸报端。据公开资料查询,北京市范围内最近的一次公车改革是限购令出台之前的2005年。 当时,北京市平谷区夏各庄镇政府以“自发”的方式进行了一次公车改革。除了保留书记、镇长的专车和两辆用于消防、抢险的面包车外,镇政府的6辆公车面向社会拍卖。在那次拍卖会上,单辆车最高卖了15万元,总共卖了50余万元。 当记者来到夏各庄镇政府想要采访当年的公车改革时,被告知,由于新书记刚上任不久,对公车改革的情况还不了解。平谷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夏各庄是平谷区唯一一个公车改革的乡镇,目前也一直在坚持公车改革,只有书记和镇长有专车,其他工作人员开私家车,每个月拿不同数额的车补。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