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摇号购车已经够老百姓折腾的了,可最近又有人建议有了车位才能参加摇号,幸好“砖家”这回替老百姓说了句“难实施”。有网友感叹:唉,万一哪天真的要出示车位证明才能摇号,咱可咋办呀! @济南律师李敬涛:当年汽车刺激、拉动经济的做法就是错误的,如今什么摇号啊,什么单双号啊,都源于当时埋下的因。 @miko:交通部门果然有“高人”啊,这么一来不仅内需拉动了还抑制了普通社会车辆,我只想问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都做到人均一位了吗?没有的话怎么限制他们?这种建议提出了以后也不见得就能缓解拥堵、治理空气吧! @怡然自得:买车须有停车泊位证明,也就是“剥夺”一些人的买车权利,只会减少中签率的分母,不会影响中签的人数。中签率提高了,并没有实现控制购车的目的。 @经典哥:不用想就知道这又是缺德专家的主意,这样一来,没车位的没资格摇号了,同时没车的也申请不到车位,这招叫“两头堵”。 @陈长彦:政府是在限车方面提高门槛,不卖不就行了吗!居民买了车自然有地儿放,谁也不会把车放在自家客厅里。毛泽东时代没有私家车,出门骑自行车也很方便呀,既锻炼身体还环保。 @人生若只初见:对于想买车的年轻人来说,是不利,但对交通安全来说,还是有利。 @如玉清泉:车位不是买就是租,摇不到买车号,先租或买个车位放着,浪费点钱事小,浪费了停车资源事大。“专家称,此举将规范停车秩序”,更是胡说,扰乱停车秩序还差不多。你想,没车有车位,谁能让它闲着? @田力男:这个建议貌似好像是控制机动车增长的办法之一,执行起来不知道有没有难度。因为北京市早在1998年2月20日就执行过所有购车者须持有停车泊位证明,办理上牌手续,几年后这项规定停止执行了。 @蛋白质女孩:摇到外婆桥都摇不到,真是侵犯了老百姓的消费权。买个车还需要资格,有了资格还要摇号,摇号了还要买车位,真不知道是哪个奇才想出来的主意。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