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要质押汽车或者解押汽车的,都需要办理登记。那么汽车质押或者解押怎么登记呢?下文为您介绍汽车质押和解押办理的条件和流程。
汽车质押、解押办理条件
1.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质押物质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质押备案登记; 2.质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质押备案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汽车无法办理质押或者解押:
(一) 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汽车质押、解押办理所需材料
汽车质押、解押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方式提出申请,按要求取号。
2、提交资料:申请人按叫号顺序到指定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0日内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快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当日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机动车业务受理凭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车驾管业务书面告知》。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5、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出具《车驾管业务书面告知》。申请人按约定方式到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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