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四款); 2、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具体解释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章第六十四条第六款); 3、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 7、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 8、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1、属于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12、若提交资料中出具第4、5、6项的部门已与公安部门联网,可不再提供相应的纸质凭证。 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录入信息; 第二步:查验车辆; 第三步:缴费; 第四步:领取牌证。 收费标准 号牌工本费 收费标准:机动车反光号牌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35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40元/副; 挂车反光号牌50元/副 收费依据:四川省发改委、省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川价发【2005】28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临时号牌工本费 收费标准:机动车临时号牌工本费5元/张 收费依据:四川省发改委、省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川价发【2005】28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行驶证工本费 收费标准: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元/本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收费标准: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本 收费依据:四川省发改委、省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川价发【2005】28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办事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办结,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等经审查不具有证明效力或嫌疑虚假信息的,将进入调查程序,调查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