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被强制报废又能否继续用原车牌
答:自2013年5月起车辆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车辆年检的需要强制报废。车辆强制报废是不可以继续使用原车牌。
一、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124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注销除“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行驶和因质量问题退车”两种情况需要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外,其他情况不需处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即可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和相关车辆管理的法规、规范没有规定车管工作人员必须将车辆违反行为告知车主。但是该车主提的建议很好,我们已经在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时提醒车主,如果使用原号牌必须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将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问:无临牌上路
答:新车没有办理临牌不可以上路行驶。
问:新车上牌
答:在网上自选牌照号确定后3天时间有效。
问:如何办理天津牌照向异地的转移
答:本人开车到市所提档(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车权证)办理即可。
问:车卖了,想查查过户情况
答: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车辆管理所档案室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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