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需要哪些手续? 用户跟摇号网咨询:单位有一台四川牌后8轮想在怀化办理报废注销可以吗?如可以需要哪些手续? 2015年机动车报废新标准 根据公安部规定,除客车、校车外,其他机动车均可在注册登记地以外的车管所办理“异地报废注销”的业务。 5月1日,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正式实施。相对旧标准,新规对部分车型的强制报废使用年限进行了调整。 其中在出租客运汽车车型中,将中型出租客运汽车由8年延长至10年;在载客汽车车型中,将小型教练车的年限由15年缩短至10年;中型教练车由15年缩短至12年;将公交客运载客汽车和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由15年分别缩短至13年和10年;对小、微型非营运(私家车)由2000年后的15年调整为“不限”,只规定达到60万公里行驶里程进行引导报废。 据车管所负责人介绍,引导报废不是强制报废,只要按时参加审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就可以驾驶。但是从车辆安全角度考虑,达到一定行驶里程后,交警部门将会劝导、建议车主进行报废。 根据新规,机动车强制报废的四类情形是: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根据相关的交通法律法规,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车辆也将被收缴并强制报废。 机动车报废需要哪些手续 1)除9座(含)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外,其他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并符合延期报废条件要求延缓报废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代理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填写《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表》,向车籍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机动车延缓报废业务。 (2)查档合格的车辆,上检测线检测车辆性能。 (3)经车辆性能检测和车管所对车辆的综合鉴定合格的车辆返还牌证,并在行驶证上加益延缓报废检验章,不合格的车辆予以报废。 机动车报废流程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车证。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