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司为一北京外企投资企业,准备在广州收购一家公司,该公司自有一批车辆。如果我们再收购另外一家公司,也自由车辆。如果将这两家公司合并为一家公司,原来相应的车辆及车牌指标是否可以相应的转或更改到合并后的公司名下,并有效? 根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单位名下在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如您单位符合上述情况的,您可拨打020-86010922其他指标咨询电话作详细咨询。谢谢!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