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上海开始实施定期、无底价的拍卖政策开汽车限购之滥觞以来,各城市的小客车总量调控办法就是热议的焦点。政策措施是利弊权衡后的折衷结果,科学的制订过程应该是反复推演其对相关利益者的影响,并最终趋利避害。小客车总量调控办法购涉及面广,对经济、社会都会有复杂、深远的影响,对这些影响全面客观评价是政策制订的关键,但是目前至少在影响水平社会迁徙是考虑得不够的。 水平社会流动是指人们的工作地点和居住地区的变动,包括自由的迁徙和居住地的选择。格林斯潘、厉以宁等经济学家都早就指出了人口水平移动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意义。证诸历史,正是中国几亿的劳动力涌入珠江三角洲,促进了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大格局转换期,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户籍改革、城镇化战略、土地流转等政策,有利于人口的水平移动,有助于避免中等收入陷阱和促进社会发展的公平、公正。 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的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主要采用限购和限行措施,对外地人和外地车尤为严格。对申请购车者普遍要求居住地是“本市”,对外地车则实行时间段和空间范围的限制,并对闯“限”外地车处以严厉的处罚。这种针对外地人和外地车的、具有棘轮效应的行政性限制,都会增加人口水平移动的成本,与国家的鼓励人口流动的大方向相背离。 各城市的小客车总量调控办法除增加了“外地人”水平移动成本外,还对“外地人”的社会心理影响深远。基因学、进化理论指出,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人类之所以愿意互助,是在强大的生存压力选择下,单靠个人力量无活生存,人类愿意在别人困难时施以援手,是希望在自己困难时同样能获得别人帮助,而违背这种互助规则的,会受到同伴所惩罚。这种在几百万年进化过程中形成的进化心理,一直深深地影响人类的思想和情感。各城市的小客车总量调控办法也受这种进化心理规则的影响,如果排斥、歧视“外地人”,就不要希冀在你遭遇困难时“外地人”和你站在一起。例如去年北京暴雨捐款,部分网友就质疑:北京买房、买车让“外地人”走开,捐款时想起了“外地人”。 汽车外部性强,为避免“公地悲剧”,针对城市汽车增长过快,必要的政策干预是需要的,但是政策的干预不应把重点放在简单的限行、限购上。我们不能为了维系一种平衡,而粗暴地打破更多的平衡,这只能是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治理能力现代化渐行渐远。评价各城市治理汽车社会问题是需要标准的,而汽车社会的政策之锚是要体现出和谐、中庸的中国传统儒家哲学思想,体现对不同群体的人本关怀。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