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之前天津突然实施“双限”法一样,杭州的“限牌令”也属于“突然袭击法”。所不同的是,由于一份与当天发布会材料如出一撤的“新闻通稿”在限牌前夕疯传网络,引起各方闻风而动,成了商家促销的推手,并两度掀起购车高潮。随着车辆上入牌的井喷,以及“限牌令”的落地,一边是政府对限牌的不断辟谣,一边是商家限牌的确切消息,谣言最后成了事实,辟谣反倒成为谣言,勾勒出一幅绝妙的讽刺图。
辟谣式“限牌”已让人无语,再对泄密进行调查,确实有点自扇耳光的味道。不过,有了天津等地的先列,可以说越是避谣越有可能成为真实。对政府行为进行反向理解,已经成为公众的另类习惯,由此也不难看出政府公信流失到了何种程度。当然,这样的看法源于对现状的认识,拿政府公信为谣言背书的事举不胜举,那些信誓旦旦的承诺,往往最后都成为谎言。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突然宣布自即日起,将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的1‰调整为3‰。而就在4天前,针对股市早有传言相关部门才在正式场合进行了辟谣。几乎可以说,公众已经对公共管理部门这种为秘密而秘密,辟谣式政策出台,已经有了天然的警觉和高度的免疫力。
任何信息都不可能空穴来风。由于政府公信不足,实施政策缺乏基本的程序正义,才有了谣言与反谣言,秘密与反秘密,保密与泄密之间的角力,并最终形成官意与民意的较量。其实,限牌与否并非问题的关键,程序上的有失公义才让人无以接受。一项重大决策的出台,本应遵循基本的程序要求,比如召开通气会、意见会、听证会等等,让外界有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提出自己的见解,在可行性、必要性上建立更广泛的共识。这些程序被忽略不说,关键还继续运用辟谣式的老办法,显然已丧失了底线敬畏。在自身没有操守的情况下,希望其他人讲操守不免让人哑然失笑。
其实,谁泄的密其实并不重要,这也不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在自己信誉无法获得认同的情况下,任何调查启动,对公众来说都无关重要。这只能说明,当决策本身违背程序规范,那么其就很难获得程序本身的保护,与其说泄密是出现了“内鬼”,不如说是那是对失信的一种惩罚。对于公众来说,没有什么比光明正大更有尊严感。
或许,相比于限牌令本身的出台来说,“突然袭击”所体现出来的治理懒政,才是最让人无法接受之处。限之前怎么混乱怎么投机都无动于衷,而限之后又对于刚需的利益,没有完全考虑。政府治理不应只讲总量,不讲结构,只讲暂时不讲长远,只顾自己而不兼顾民利。若利益取向、程序运作和治理模式都出现了问题,这恐怕才是真正的公器之殇。
杭州“限牌”让政府公信力很受伤
对政府部门朝令夕改、“辟谣”变成“谣言”,需要在行政诉讼法中增设公益诉讼,允许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失信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让有关单位和人员为政府失信承担法律责任,推动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严守对公民和社会的行政承诺。
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等几个城市实行机动车限牌的情况表明,在正式实施之前,有关限牌的政策信息的确十分敏感。《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按理说,机动车限牌涉及众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有关政策信息政府应当主动公开。《条例》同时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如果预判提前公布限牌时间可能引发抢购风波,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较大混乱,那么,政府有理由将限牌政策信息确定为“国家秘密”,按规定不予公开。杭州市政府在政策实施前5小时正式发布政策信息,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其初衷无可厚非。
然而,从杭州多家4S店提前进行零时前售车开票演练、大量屯车待售、短信通知客户抢购等情形看,限牌政策信息事先已被汽车商家“捕获”,那份事先在网上流传的“新闻通稿”,更是限牌政策信息被人为泄密的铁证。几天来若隐若现的限牌传言,以及限牌前流出的言之凿凿的“新闻通稿”,不但使限牌政策信息提前成为公开的秘密,也充分暴露了政府决策部门与汽车商家之间的暧昧关系,使政府决策的严肃性、公正性大打折扣。
更严重的是,由于杭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之前多次就限牌传言“辟谣”,一再说“杭州目前不会限牌,暂时也没有限牌计划”、“限牌根本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目前方案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绝大多数市民已经相信,杭州短期内的确不会限牌,并对不限牌的政策方向予以充分理解。现在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限牌政策突然从天而降,让广大市民措手不及,政府部门之前的“辟谣”,本身也成了不折不扣的“谣言”。从逻辑上说,造成如此尴尬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之前有关部门并未掌握核心的政策信息,“辟谣”时表态太轻率,把话说得太满;二是之前的“辟谣”没有问题,但后来由于某些原因,管理政策出现重大转向,紧急出台的限牌政策,与官方之前的表态形成尖锐冲突。无论是哪种情况,政府部门说话不算话,政府“辟谣”反成“谣言”,都对政府决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造成了巨大伤害。
政府塑造公信力何其艰难,政府公信力受损却在一夜之间。杭州“限牌泄密”事件后,为修复受损的政府公信力,必须查清限牌政策信息是如何泄露的,对其中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的单位和人员,应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须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只是像有关负责人所言“追查消息泄露原因”,明显是把泄露消息的性质看轻了—这里的“消息泄露”不是一般的违规违纪行为,而是破坏政府决策严肃性、公正性的严重失范失信行为,是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依法究责惩处。
从长远看,对政府部门朝令夕改、“辟谣”变“谣言”,需要在行政诉讼法中增设公益诉讼,允许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失信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让有关单位和人员为政府失信承担法律责任,推动政府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严守对公民和社会的行政承诺。以行政公益诉讼施加法律责任和社会压力,加强对行政公权力的监督约束,政府部门才能更加谨慎用权、节制用权,更加珍视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以高度的诚信和责任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限牌令该不该“突袭”发布
车牌究竟该不该限?限令背后,是日益拥堵的城市交通和不断爆表的雾霾天气。据环保部门测算,杭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PM2.5的“贡献”率高达39.5%。现实如此严峻,他城亦有先例,限牌不为无因。但也有人说:事先为什么不举行听证会?
预判政策效果,“突袭”也许不无道理。一旦预先放出风声,抢购行为可能会发生,私家车的数量可能会迎来一个新高,本为减增长,变成大家抢,这与治堵治污的初衷不符,起码会打很大的折扣。
然而,从社会治理的规范化、程序化角度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新规颁布前,应该进行听证,广泛听取涉及者的意见。
一项涉及人数众多的公共政策,往往有难以预料的社会成本。政令畅通需要公众的参与、支持和合作。所以,现代治理往往在决策环节引入公众的参与,充分酝酿各方意见,尽可能使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早早化解。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既是尊重公民合法权益,也往往能安抚社会反弹情绪,还可以对决策起到必要的监督和制约,参与感也会增强公众对政策的支持。把决策的原因说清说透,大多数群众是通情达理的。不信任,反而会带来治理上的麻烦。
“突袭”限牌令引发的争议,背后隐藏着社会治理的大课题。现代治理体系好比一架精密而复杂的机器,运行得合法、顺畅、高效并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离不开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的系统治理。在利益分层日益细化、需求日益多元的复杂态势下协调各方利益,需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健全公众参与机制,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的局面,而不是“关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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