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杭州市调控办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经过一个月的调研后,“限牌”、“限行”措施具体执行细则尘埃落定。 杭州限牌新政8大修改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①调整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条件②降低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条件③增加黄标车更新条款④加大对“一人多车”情况的限制⑤确定其他营运小客车的指标类型⑥解除购车时间选择的限制⑦取消增量指标不得跨周期配置的规定⑧明确《暂行规定》的有效期。 在这次发布的《规定》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调整了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条件。该《规定》取消了个人申请指标需要驾驶证的限制,将相应的条件修改为“年满18周岁”。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其他条件,即使没有驾照,依然可以申请增量指标,参加摇号或者竞价。 同时,《规定》突出了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人员在申请资格上的同等待遇。 另外,《规定》还降低了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条件,加大了对“一人多车”情况的限制,解除了购车时间选择的限制等修改意见。 附: 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条件: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年满18周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