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名下有两部车子,其中一部需要更新,问题如下: 1、按规定,有1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原车是要强制报废还是可以出让? 2、原车牌可以直接用到新车上吗? 3、目前第二辆车没有明确说法如果处理,是否隔年也可以再申请更新指标。 谢谢! 【答】你好,对您的提问,回答如下: 1、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更新指标可以直接取得。但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2、车辆使用满3年以上的,可以选择使用原号牌。具体相关规定请咨询公安车管部门(热线96345)。 3、如果是第2辆、第3辆车要更新的,答案请看1。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