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抵押后,车主需要前往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那么机动车质押备案怎么办理呢?下文为您介绍机动车质押备案办理条件和流程。 机动车质押备案办理条件 (一)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到典当行办理质押或者解除质押的,应当申请办理质押备案或解除质押备案手续。 (二) 申请办理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并由机动车所有人填写申请表。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质押备案: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四) 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机动车质押备案办理所需材料 (一) 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 机动车登记证书(未办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 (三)《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 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四)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上签字。 未申领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一并办理申领业务,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交验机动车,在受理完毕五个工作日后,机动车所有人到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再办理其他业务。 (一)《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四)提供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 (五)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 机动车质押备案办理流程 (一) 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或典当行专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车辆管理所各分所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叫号凭证》。 (二) 在登记审核窗口递交上述材料申请办理质押备案业务。 (三) 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凭证。
机动车质押备案办理地点 (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 - 17:00 (二) 受理地点: 1、车辆管理所一分所 受理地点:长宁区哈密路1330 号 2、车辆管理所二分所 受理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 号 3、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受理地点: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 号 (责任编辑:小编YH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