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悬挂车牌要扣几分?车辆未悬挂车牌上路如何处罚?未悬挂车牌的,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车牌都将受到车管所交警队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标准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规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并按规定记6分。 2015新交规扣分标准规定(图文)2015驾驶证扣分新规2015年交通违章罚款代码与扣分对照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1、尚未取得机动车号牌(包括临时行驶车号牌,下同)的; 2、已申领机动车号牌但未悬挂或者未粘帖的; 3、使用公告作废的机动车号牌的; 4、使用过期的临时行驶车号牌的; 5、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后继续使用应当收回的机动车号牌的。 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且当事人能够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的,自报警之日起十日内被查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到车管所申请补领号牌;自报警之日起十日后被查处的,按照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罚款处罚并记分。 机动车未悬挂号牌与无牌区别 无号牌是指未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未悬挂是指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号牌而不挂。两者上道路行驶均要扣留机动车,罚款200元,记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