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深圳迈入“限牌”时代,成为继上海、北京、贵阳、广州、天津、杭州之后,全国第七个限牌的城市。从此,在深圳买车不再是随心所欲、有钱就能任性的事情。14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发布了《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称,深圳每年10万个机动车增量指标中,将有88%为个人指标,12%为单位指标。个人申请增量指标,需要名下无登记机动车,且符合相关户籍或居住条件。而居住地在本市的车主,如果想换车,可以申请直接取得更新指标。 10万新增指标88%分配给个人 《规定》称,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申请小汽车指标。小汽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其中,增量指标是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获得的指标。更新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已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后,按本《规定》直接取得的指标。 《规定》称,每年计划投放10万个增量指标,其中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增量指标额度按月分配,并按照2∶4∶4的比例分配如下:以摇号方式配置的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为2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指标管理机构应当于每月月底公布次月增量指标的配置数量。 ---------------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布,对小汽车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进行了相对细化的规定。 按照意见稿,申请一个增量指标,要获得一个有效编码,个人只能获得一个申请编码,而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也有严格限制。 对于单位而言,其登记地址在本市,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而且企业缴纳税款总额、投资额等符合要求,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值得留意的是,单位获取的增量指标数量是与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开工项目总投资额等多少直接挂钩,成正比。比如,纳税越多,指标越多。 对于个人而言,除了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必须住在深圳、C以上驾照、名下无车或有车已注销或某种条件下被盗抢的、名下无指标等情况,其中,住在深圳还有更为细化限制:深户、持居住证连续两年以上缴纳医保、驻深部队现役军人或者近两年连续累计9个月居深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