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已经取得了纯电动指标,指标还未使用,请问我还可以申请燃油指标么?该怎么申请,麻烦告诉下具体申请步骤呗
车管所回复:可以,请登录政务服务网
首页“个人服务—按部门—市交通运输委—申请指标”在线办理。
申请人在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系统申请会自动跳转广东政务网,点击个人、单位参加摇号申请增量指标——立即办理(图标)。
车管所回复:不可以延期,有效期过后可重新申请,不用等2年。
3、请问申请类型中,如果选择纯电动小汽车获得指标是不是一定要购买纯电动小汽车,不能购买混动小汽车了?谢谢
车管所回复:是的。本指标只能用于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产品公告目录的纯电动小汽车,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许可的原装进口纯电动小汽车的车辆登记。
4、请问这个是不是说燃油车指标逾期未用要等两年?纯电动指标逾期未用不用等两年是吗?<第四十八条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车管所回复: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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