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通过竞价取得车辆指标,指标有效期到2019年1月02日。请问最迟什么时候使用 车管所回复: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增量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请尽快办理上牌手续。 2、我司于2019年1月8日提交企业摇号申请且2018年缴税额达到3万但不足5万,然我司提交申请时填写的缴税金额填写错误,致与纳税证明上的金额不一致而未通过申请,修改申请表中的缴税金额需先取消申请再重新申请,现在取消申请再重新提交申请后我公司是否还可以以初次申请时间(2019年1月8日)的缴税政策(前一年达到3万的缴税标准)获得申请指标 车管所回复:不能修改,只能取消申请,重新申请,纳税额按新政5万。 3、我是1月10日申请的单位指标,当时系统提示上一年度纳税3万,而且收到申请回执,1月11日发布新政为纳税5万,从发布日实施,请教我申请是按照哪个政策执行?谢谢! 车管所回复:5万的纳税额以申请时间为准。新细则2019年1月11日发布,1月11日前申请按3万审核(1月8日期前申请1月审核,1月9、10日申请是2月审核),审核通过,编码有效期到2019年12月。1月11日后按5万审核,不到5万无法填入。 4、今天早上税局打电话通知复核通过,为什么企业申请表上还是显示审核不通过?是否需要企业这边操作什么?本月还可以参加摇号吗? 车管所回复:复核通过后,单位申请表申请状态会显示复核通过。如不是,请带相关证件到国税局窗口咨询。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