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同事私人小轿车想买,粤B牌,请问如果车满3年后可以将牌车一起过户给我吗? 拥有多辆汽车的市民在车辆均报废后再购置新车,也只能有一辆获得上牌。《细则》第三十条规定:“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汽车的,只有一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 官方回复:您好,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单位和个人购置小汽车、小汽车过户、非本市小汽车转入本市的,在申请办理小汽车注册、转移、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按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如果您符合《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您可以申请指标。取得指标后,接下来的可按原业务流程到车管部门办理手续。指标和车牌没有关系,车牌问题,您需要咨询车管所。 夫妻车牌过户政策 自有的小车号牌可以在夫妻之间过户、直系亲属之间继承,但不再可以转卖。 《细则》第五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变更至无车且无有效指标另一方名下的,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无需申请指标。” 《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本市小汽车转移登记的,凭人民法院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离婚后的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名下已有登记车辆的市民不能参与摇号及竞拍,意味着囤积号牌无法实现。 车牌指标有效期时间 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细则》第四十四条:“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增量指标配置结果一经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即视为申请人已取得指标。” 重新购置新车也必须在6个月之内完成,《细则》第三十条:“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汽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