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已取得深圳市小汽车更新指标, 指标将于2016年4月2日到期, 能否申请延期? 【答】您好,根据细则第四十四条: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1、你好!我之前是在摇号,但点了延期申请的按键,系统提示在审核中,4月23日出结果。因系统还在审核,无法找到取消摇号申请,重新申请竞价申请的链接,请问我现在想由摇号改为竞价需要如何操作?谢谢 【答】您好,根据细则第十四条:申请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撤回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建议您在本期摇号结束后再次尝试修改。
1、我点击了延期申请,看不到“取消申请”的按钮,下期想从摇号换成竞价如何处理? 【答】同上。
1、申请摇号成功后,如何取消摇号? 【答】同上。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