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我的车在14年5月23日被盗,公安机关已立案,已进行了封档,请问我的车牌号还能继续用吗?何时能申请用?怎么个流程? 您好!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单位和个人名下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客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12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被盗抢状态,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一)单位或者个人在申请指标时须承诺:追回被盗抢车辆后,可选择放弃已经取得的指标, 或者在使用指标新购置的车辆和被追回车辆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并承担全部费用。 (二)单位或者个人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被盗抢车辆登记业务后,携带有关材料,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可以直接取得其他指标。 (三)根据上述规定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对于还能不能使用原车牌号请咨询车管部门(网址入口http://www.bitenews.cn/cheguansuo/2097.html)。 被盗抢车辆是不会生成摇号指标车辆被盗后申请摇号的注意事项(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