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交规机动车未礼让行人怎么处罚? 按照新规,上海、绍兴、无锡和北京深圳等地对于人行横道上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最高200元的处罚。 新交规机动车未礼让行人处罚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1、占用人行横道停车,将处以罚款100元; 2、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让行,将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3、遇有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主动停车让行,也就是在我市新设置的3处斑马线抓拍设备上有了违法行为,将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 4、行驶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遇见行人横过道路未主动避让,也将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未礼让行人案例分析 问题内容: 武汉交警APP提示,本人车辆鄂AP13L3,于2017年9月15日11:30在彭刘杨西路彭刘杨西路(文明路东侧路口至花堤街路口),违法代码(13570)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处罚结果是罚款100,扣3分。本人在通过此路口人行横道时,行人并未进入道路,而是在路中央等待,电子警察拍摄的图片也能证实这一点,并不存在与行人抢道而未礼让的行为。虽然在遇行人过人行横道时驾车人应主动让行,但不能说行人不动,车就要一直等着,此次处罚存在不合理情况,请帮忙核实! 问题答复: 电子警察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 15:15分联系当事人,通过当事人的违法视频查看,当事人的车辆在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并没有停车礼让。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对此条违章维持原判。 电子警察办公室2017年9月30日 15:15分联系当事人,对当事人耐心解释过后,当事人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