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个人增量指标申请编码有效期的温馨提示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杭政办〔2014〕7号)第十七条规定,个人有效编码有效期为3个月,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超过3个月有效期且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将自动失效(如5月8日至6月8日之间申请的有效编码,参加6月、7月、8月的指标配置之后将失效,需在9月8日前申请延期,以此类推)。 各位申请人若需持续参加指标配置,请于有效期届满之前登录指定网站( (责任编辑:编辑J1) )点击“确认延期”按钮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