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情况,能直接申领指标 1、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杭自带小客车进口的,要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直接申领。 2、个人需要办理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小客车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4、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的,凭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直接申领。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5、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延伸阅读>>> 普通人申请增量指标流程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4)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5)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年满18周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