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污染、道路拥堵、停车困难,是北京城市管理中的紧迫难题,这些城市病都与机动车有关。京版57条改革方案中提出,“压缩小客车年度配置指标,逐年增加新能源汽车比重,基本淘汰黄标车。实施停车综合改革,坚决治理乱停车。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完善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措施,引导车辆合理出行。”昨天,市政协委员从购车、停车、用车和租车等方面建言献策,为因车而生的城市病支招。 陈小兵委员(市台联理事) 购车:鼓励中号延后购车者 现象:按照本市现行政策,摇号取得小客车购车指标后有效期只有6个月,如在6个月内不买车,可继续参加摇号,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再次申请。逾期不买的弃号则自动滚入摇号池,重新用于摇号。一些并没有用车需要的市民幸运中签后,不得不“按时”买车,城市车辆数量依旧增长。 建议:陈小兵委员认为,目前政策对延缓北京机动车数量增长并不利,建议延长指标有效期为无限期,并用免征车船税等措施鼓励延迟购车。本市出台小客车摇号政策的初衷是控制汽车保有量,延缓北京汽车数量增长,陈小兵委员说,而现行政策是一旦摇中购车指标,必须在6个月内购车,否则指标失效。“有一部分群体,受经济条件、工作条件等客观因素影响,中签后不打算立即购车,更希望延后购车。这其实正符合北京出台缓解车辆增长政策的目的,政府应对此行为支持并鼓励。” 陈小兵委员建议,政府应修改现行小客车指标6个月的有效期政策,可考虑延长指标有效期为无限期,以鼓励延迟购车群体,还可考虑对延迟购车者实行奖励,例如每延迟购车1年可免征1年的车船税等。 郑实委员也在关注购车政策,希望改变汽车保有量只有“入口”没有“出口”的机制,长期保留弃车车主购车资格。郑实委员说,有的车主希望暂时出售、报废名下车辆,而不急于购买新车。这种需求合情合理,但是根据有关规定,车主如果出售、报废车辆,须在一年内购置新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车辆指标,促使这部分车主不得不延迟报废更新或继续被迫购买车辆。郑实委员建议持有2010年以前的北京牌照的机动车车主如报废、出售名下车辆,应予长期保留购车资格,期限可为10年或者终身,而且仅适用于摇号前购车的车主,避免产生并无用车需求的人群通过摇号获得永久拥有权的盲目争取和杜绝商业囤积炒作现象。 郑实委员(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建筑师) 租车:促进发展小汽车租赁 现象:租车不如买车的传统消费文化观念根深蒂固,而且租车行业服务的信息化、便捷化、标准化、档次分类多样化、信用制度等明显不足,这都让市民主动选择租车出行的意愿并不是很高。 建议:郑实委员表示,小汽车具有公交、出租车不能替代的优势,汽车租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弥补这一需求的有效手段。租车有很大的灵活性,既不会占用大量资金,也较少出现闲置,还可以选择多种车型。通过积极健康地发展汽车租赁业务,可以满足相当社会群体的部分用车需求并抑制其购车需求,减少停车占地压力,以社会公共的灵活性选用替代家庭个体的固定性永久配置。通过配置电动汽车车型租赁,将可能有望会同出租车、公车等率先进入节能环保车型行列,带动配套设施发展。 董双良委员(北京首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停车:开放商业机构停车场 现象:停车难问题越来越突出。但许多商场的夜间停车场基本空闲,有的完全封闭,空着也不让市民存车。 董双良以所居住的石景山附近小区为例,周边有一家大型超市,停车位至少有1000个。超市晚上关闭营业后,附近的很多有车族发现了这里的闲置车位,纷纷在卖场晚上关门前把车先停进去。时间一长,商场开始“斗智斗勇”,在第二天早上8点之前不开放,导致停在停车场内的车不能开出来。 建议:董双良认为,卖场停车场如果能够对外开放,适当收取一定的费用,就可以非常简单地解决这一矛盾。 董双良建议,本市应该考虑最大限度地开放可停车场地,特别是一些商业机构,例如商场、大型超市本身的停车区域,以缓解私家车停车难。最大限度地开放商业机构停车场地,同时规范住宅小区停车,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停车场如果需要人员看护,可按照北京市相关收费标准收取一定停车费用。 另外,董双良认为,纵览北京市大街小巷,大部分店铺门前都安装了地锁,主要目的是不让车辆停车,将公共场地变相成为“私人领地”,不但影响市容市貌,而且对居民的通行带来诸多不便。他建议应加强整治,逐步取缔自装地锁。对于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特别是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必须设置地锁的区域,应该有标识牌。 林余存委员(北京世纪天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用车: 提高用车成本限制购车 现象:上海控制机动车数量通过使用车牌拍卖制度,增加购车成本,而北京只要摇号中签后,购车没有任何门槛。北京是否应该借鉴类似办法,增加用车成本,用经济杠杆抑制非理性购车需求,也是市民最为关心的话题。 建议:靠“限”解决停车难、拥堵等问题,不是治本之策。像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用经济手段调控和运用更适合,可以借鉴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成功做法。 林余存委员建议,尽快增设车辆购置及使用费用,例如拥堵费,且该费用的收取应达到一定的幅度,使将要买车和已经拥有多辆车的人,重新考量用车成本,以期达到更加理性购车及减少持有车辆的作用。例如,收取的年费用是每辆车1万元至2万元,平均每天每车的用车成本就增加了27.4元至54.8元,可以约束部分人出于成本考虑去选择绿色出行;对于非理性购买车辆的人群,就会慎重考虑购车的必要性;对于持有多辆车的人群,也要考量持有多辆车的综合成本。这样,让那些并非必须用车,仅是想占个名额,或者想利用名额赚钱的人回归理性。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