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缴纳小客车车辆购置税;车辆转移;共同所有人变更;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以及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除外);营运小客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等车辆相关业务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分类标准,悬挂小型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小客车指标如何配置? 试行期内全市小客车增量指标为10万个,个人小客车增量指标占配额的88%,单位小客车增量指标占配额的12%。 三、如何获得小客车指标? 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通过摇号或竞价,获得小客车增量指标。单位和个人转移、注销、迁出名下小客车后,不需要参加摇号或竞价,可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四、单位申请小客车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企业应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新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并取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实凭证。 企业当年新开工1亿元以上工商业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取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实凭证。 五、单位申请编码有数量限制吗?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企业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新注册的企业在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到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累计完成投资额每增加1亿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不超过4个申请编码。 企业当年新开工工商业投资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1个申请编码,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可以获取2个申请编码。 六、个人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要什么条件? 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且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提出申请: 1.本市户籍人员; 2.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4.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七、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当持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以及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八、台湾居民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签注;在津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九、华侨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应当持有天津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天津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及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十、外国人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证件;持有天津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居留许可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津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有效居住登记证明。 十一、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吗? 可以,个体工商户申请增量指标按照个人申请增量指标规定执行。 十二、增量指标如何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自行登录网站,在网站注册登记,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获取申请编码。 也可以选择到各区县服务窗口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后获取申请编码。 申请人应通过市行政许可中心服务电话“59612345”或各区县专线服务电话预约后,在约定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申请。 十三、获得的有效编码,是否长期有效? 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失效。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3个月,在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应当在保留期满前,登录网站(www.tjjttk.gov.cn)或者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并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之日起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上述编码失效。 十四、如何查询审核结果? 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申请的,自当月23日起,申请人可在(www.tjjttk.gov.cn)网站上查询审核结果。每月9日之后提出的申请,次月23日起可在上述网站上查询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等待摇号或竞价;对于未通过审核的申请,网站将同时说明未通过原因。 十五、如果对审核结果存在异议,怎么办?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流程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无异议。申请人可以根据查询到的未通过原因,登陆网站(www.tjjttk.gov.cn)或者通过服务窗口提出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增量指标申请,将纳入下一次摇号或竞价指标配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更新指标、其他指标申请,应当按照规定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十六、如何查询摇号或竞价结果? 每月26日为摇号日,25日为竞价日(因故变更的应当提前公布,非工作日则相应顺延),市调控办应当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务摇号和竞价结果,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www.tjjttk.gov.cn)查询摇号和竞价结果。 十七、小客车指标如何使用? 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60日内,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缴纳小客车车辆购置税,并持购置税完税证明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 单位和个人持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材料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共同所有人变更、外地转入本市的变更、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即改迁的除外)以及营运小客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等车辆登记业务。 十八、转移、注销、迁出小客车以后要更新车辆,应如何办理? 单位和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指定网站(www.tjjttk.gov.cn)或各区县指标受理现场服务窗口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单位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 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更新指标。 单位和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市调控办应当根据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相关信息实时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出具更新指标证明文件。 十九、小客车增量指标是否有有效期限? 有,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和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二十、提交申请时,填错了信息怎么办? 在有关部门未审核时,可以登录指定网站自行修改;审核不通过时,可通过网站重新申请或到各区县服务窗口申请修改。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