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杭州“限牌”细则终于“出炉”了。从5月1日起,《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将正式实施。 3月25日发布《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至4月9日,市调控办通过多种渠道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共计6761条。此次颁布的《暂行规定》进行了较大幅度修改,其中调整了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条件、增加了黄标车更新条款、加大了对“一人多车”情况的限制等内容。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调控办发言人陆献德对此作出了解释。 摇号和竞价按什么比例配置? 答: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80%,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指标占20%。摇号和竞价按照8:2的比例配置。 个人增量指标与单位增量指标按什么比例配置? 答: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是否需要有驾驶证? 答:不需要。在《暂行规定》中取消了申请指标需要驾驶证的限制,将该规定修改为“年满18周岁”,它放宽个人资格条件,降低了准入门槛。 那么,个人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增量指标呢? 1.居住地在杭州市,包括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放心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杭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年满18周岁。 3.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4.名下未持有有效的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人名下有多辆小客车,指标更新是如何规定的? 答: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名下有三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两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修改后规定为“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对无车家庭政策有倾斜吗? 答:没有。《暂行规定》目前未将“无车家庭”作为增量指标的申请主体,给予政策倾斜。家庭作为小客车指标资源配置的基本单位,具有不确定性。因为户籍管理和法律关系变更等原因,家庭成员容易发生变化,要进行指标管理,统计和审核的难度很大,也会形成一些政策伦理问题,如假离婚、虚假财产分割,以及有车家庭通过分户形成无车家庭争夺指标资源等。 目前的《暂行规定》已经考虑了无车家庭的购车需求因素。如一人一车的限制,一人两车以上更新指标的限制等。因此,同等条件下,无车家庭比有车家庭获得指标的几率更高。 对于二手车流通问题,《暂行规定》有没有相应措施? 答:对于存量二手车的流通,单位和个人购买经本市市场监督(工商)部门登记确认的2014年3月26日零时之前的存量二手小客车,可以直接办理转移登记,无需申请指标。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对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出台后的二手车流通问题,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具体解决方案。 县(市)是否同步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 答:是的。《暂行规定》的实施范围是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包含萧山、余杭两区和五县(市)。五县(市)同步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主要是因为浙A号段号牌资源已经一体使用,无法区分;单辟新号段等方案目前实施还存在困难。 前期的征求意见中,这一方面的意见建议比较多。《暂行规定》的有效期为一年。实施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研究解决方案。 对于其他营运小客车作了哪些规定? 答:征求意见稿只规定了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的小客车在办理登记时,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目前,《暂行规定》增加了“单位需要办理使用性质为教练、旅游客运、租赁小客车登记的,申领其他指标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对于黄标小客车有什么规定? 答:黄标小客车在2015年1月1日之后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的,不再产生更新指标。 新投资企业申请增量指标有什么要求? 答:对于税收未达到1万元的新投资企业,其“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或者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已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投资额的起点有所降低。 企业申请增量指标在税收上有什么要求? 答:《暂行规定》对企业申请增量指标的资格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即把企业纳税总额的起点从5万元降到1万元,并把企业纳税总额的范围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四个主要税种,扩大为向本市国税、地税部门实际缴纳的全部税收。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