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名下一辆小型客车,年份太久早已破旧不堪,停在马路边很久没有使用,现在车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丢失了,该如何申请指标更新? 【答】1、单位和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2、单位和个人名下有且仅有一辆在本市正常登记的小客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6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为“被盗抢”状态的,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必须满足上诉条件的,才能申请其他指标。 哪些情况能直接申领指标 1、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杭自带小客车进口的,要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直接申领。 2、个人需要办理使用性质为“出租客运”小客车登记的,凭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3、个人需要办理新能源车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4、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的,凭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直接申领。原车辆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5、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