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天津市小客车指标使用及业务办理的通告 根据《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我市自2020年1月24日零时起,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下简称“一级响应”)。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居民流动,避免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市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小客车指标使用及有关业务办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指标有效期限 为有效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外出和聚集,保障小客车指标有效使用,对个人及单位名下小客车指标有效期限作如下安排: (一)指标有效期于2020年1月23日(含)前到期的,仍按照现行《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执行。 (二)指标有效期于2020年1月24日(含)至一级响应终止日期间到期的,如未使用,有效期自一级响应终止日起延长60日。 (三)指标于一级响应终止日(含)之前取得且有效未使用的,可在原指标有效期的基础上延长30日。 二、鼓励小客车指标业务网上办理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政务服务办“最大限度减少申请人到窗口现场办事,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开通网上办理”的工作要求,建议市民尽量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天津政务APP(津心办)办理小客车调控业务,减少到窗口现场办理业务,主动避免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的可能性。 三、支持一线抗击疫情,服务有温度 按照市交通运输委“保畅通、有温度、优服务”的部署要求,在全面做好为民服务的同时,积极支持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因工作影响指标申请或使用的,可在疫情防控期间或结束后,随时通过公共服务热线“88908890调控专席”进行登记或咨询,调控服务机构将指派专人提供“全流程”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广大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解决问题,切实解除后顾之忧。 感谢您对天津市小客车调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88908890”。 2020年1月30日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