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柜台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指南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时间及账户 已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买人,应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以竞买人名义,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Y2,000.00元),并以达账为准(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 账 号:645759157756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二、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登记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竞价保证金的付款人账户必须是竞买人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该账户将作为竞价保证金退款账户,竞买人应保持该账户的正常使用状态直至竞价保证金按规定退还该账户止。 2.竞买人应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本所上述资金结算监管账户。 3.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4.竞买人采用跨行、异地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缴款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已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时后,通过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详见《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查询指南》)。 网上银行转账缴付竞价保证金指南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时间及账户 已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买人,应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以竞买人名义,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Y2,000.00元),并以达账为准(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 账 号:645759157756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二、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登记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价保证金缴付注意事项 1.竞价保证金的付款人账户必须是竞买人本人名下银行账户。该账户将作为竞价保证金退款账户,竞买人应保持该账户的正常使用状态直至竞价保证金按规定退还该账户止。 2.竞买人应打印并妥善保管网上银行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3. 竞买人办理网上银行缴款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已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时后,通过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详见《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查询指南》)。 现金缴付竞价保证金指南 一、竞价保证金缴付时间及账户 已办理申请登记手续,并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的竞买人,应在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以竞买人名义,向广州产权交易所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Y2,000.00元),并以达账为准(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 账 号:645759157756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二、通过现金缴付的,竞买人应在中国银行指定机构(具体营业网点见下表)办理,在缴款时须在现金存款凭证的备注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登记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以下简称申请编码)。同时,竞买人应在中国银行开立竞价保证金退款账户或提供其本人已有的能正常使用的其他银行账户作为竞价保证金退款账户(以下统称退款账户)。如竞买人提供已有的能正常使用的其他银行账户作为退款账户的,还应准确填写《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申请》,并载明以下信息:竞买人名称、申请编码、退款账户开户银行名称、退款账号、手机号码。 三、现金缴付竞价保证金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保持退款账户的正常使用状态直至竞价保证金按规定退还该账户止。 2.现金缴付方式仅适用于个人竞买人。单位竞买人须以银行柜台转帐或网上银行转帐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3.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已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时后,通过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详见《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查询指南》)。
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查询指南 一、广州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在收到竞买人交来的保证金款项后,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款项确认为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 1.缴款人(含单位和个人)应为申请编码指向的竞买人本人并能建立一一对应关系; 2.缴款金额不低于《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规定的竞价保证金数额且为一次性划入(或收取); 3.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符合当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且相关信息的更正手续符合《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规定。 二、存在以下情况的款项,本所不予确认为竞价保证金,且不予办理竞价保证金信息更正手续: 1.缴款人名称不在指标管理机构提供的申请竞价购买中小客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竞买人)名单中; 2.缴款金额低于《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规定的竞价保证金数额的; 3.缴款时间不符合第一条第3款规定的; 4.分次缴付竞价保证金且每次缴款金额低于《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规定的竞价保证金数额的。 三、竞买人应在缴付竞价保证金后的第1个工作日13:00时后,登录竞价系统查询竞价保证金缴付情况。 四、查询时,若竞价系统显示“竞价保证金缴付符合规定”的,竞买人可在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合格后,登录竞价系统激活竞价帐号,参与竞价。 五、查询时,若竞价系统显示“竞价保证金缴付不符合规定”的,竞买人应在竞价系统的“存疑保证金名单”中查找是否有本竞买人名称(或缴款人名称),并按照以下不同情况,对应办理相关事宜: 1.在“存疑保证金名单”中有本竞买人名称的,竞买人应凭相关资料,亲自到中国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手续,符合有关规定(详见《竞价保证金信息更正指南》)的可按有关规定办理竞价保证金信息更正手续。 2. 若竞买人是以本人名义缴付保证金且在“存疑保证金名单”中没有本竞买人名称的,竞买人应尽快与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联系,确认款项划出情况。 3.若存在上述第二条所述情况的,本所不予确认为竞价保证金,且不予办理竞价保证金信息更正手续。竞买人应重新按《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方可在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合格后,通过竞价系统激活竞价帐号,参与竞价。 竞价保证金信息查询、更正流程图
竞价保证金信息更正指南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竞价保证金款项,经广州产权交易所授权中国银行指定机构审核确认后,竞买人可按本指南规定办理竞价保证金信息更正手续: 1.缴款人(含单位和个人)名称在指标管理机构提供的申请竞价购买中小客车指标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竞买人)名单中,但缴款人在缴款时没有填写、错误填写申请编码,或者汇出银行漏发、错发申请编码的; 2.缴款金额不低于《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规定的竞价保证金数额且为一次性划入(或收取); 3.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符合当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规定。 二、存在以下情况的款项,本所不予确认为竞价保证金,且不予办理竞价保证金信息更正手续: 1.缴款人与申请编码指向的竞买人不一致的; 2.单笔缴款金额低于《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规定的竞价保证金数额的; 3.缴款时间不符合第一条第3款规定的; 4.相关信息的更正不符合第一条第3款规定的; 5.分次缴付竞价保证金且每次缴款金额低于《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规定的竞价保证金数额的。 三、符合第一条规定情形的竞买人应凭第四条规定的资料,亲自到中国银行指定地点(具体地点见《中国银行指定办理信息查询、更正营业网点》)办理竞价保证金缴付信息核对和更正手续。竞买人只有1次更正机会,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竞价保证金缴付截止日后第2个工作日各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内(详见《中国银行指定办理信息查询、更正营业网点》)。若竞买人未按规定办理信息更正手续而使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办理竞价保证金信息更正手续应提交的资料 1.若竞买人为单位的,办理信息更正手续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信息查询、更正申请》原件(可在竞价系统打印); ②竞买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③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⑤授权委托书原件; 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⑦竞买人的申请编码(网上打印件); ⑧竞买人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上述文件均应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标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2.若竞买人为个人的,办理信息更正手续时,须提交下列资料: ①《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信息查询、更正申请》原件(可在竞价系统打印,竞买人应在办理信息更正手续时现场签名); ②竞买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③竞买人的申请编码(网上打印件); ④竞买人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上述文件均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并同时标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竞价保证金信息查询、更正流程图 结清成交价款指南 一、买受人自竞价成交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通过竞价系统打印《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竞价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财政局指定的14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直接缴付至广州市财政专户。 14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广州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 二、买受人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14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采用网上银行和异地划款的方式结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因买受人跨行缴款造成成交价款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到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如果买受人不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买受人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由代收银行向其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