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商业险条款,如果没有买不计免赔率附加险,有相当部分比例是由车主承担的,即使买有不计免赔率附加险也有不能赔付的比例。 2020版商业险条款就完全不一样,取消所有免赔率,当然不计免赔率附加险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意味着本次改革后商业险赔付再也没有车主承担的责任比例了。 车损险取消事故限定 2014版车险条款,在第六条款中,一共列了7条可赔偿情况。如下: (一) 碰撞、倾覆、坠落; (二) 火灾、爆炸; (三) 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四)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龙卷风、冰雹、台风、热带风暴; (五) 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雪崩、冰陷、暴雪、冰凌、沙尘暴; (六) 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 (七) 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2020版中,则直接删除了事故范围限定。直接约定为“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直接损失”。这种笼统条款,其实是扩大了保险范围,本质上是有利于车主。 很多不懂保险的人总认为保险责任条款,越详细越好,其实是错误的,很多时候保险责任笼统,很多介于可赔可不赔的模糊界限情况,就给我们了可以争取理赔的情况。如果条款写太细了,很多时候法院都不能判赔。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