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2月18日开始恢复汽车限行,如果违规将会收到处罚。 限行尾号:1和6 限行时间:7:00 — 19:00 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 (北戴河区限行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起至10月31日)[当启动高级别重污染天气响应时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海港区和开发区 【限行区域】 禁止在兴凯湖路(不含)以东、老102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道路通行。注:西环路、河北大街西段(西环路以西原西部快速路)、老102国道北二环—海阳路(北环路以北)—北环西路(海阳路以西)不限行。示意图,仅供参考 山海关区 【限行区域】 禁止在石河东路(不含)以东、关城北路(不含)以南、关城东路(不含)与上海道(不含)以西、228国道(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通行。示意图,仅供参考 卢龙县城区 【限行区域】 武山路(不含)以西、护城河街(不含)以北、花溪路(不含)以东、夷齐大街(不含)以南为限行区域。示意图,仅供参考 青龙城区 【限行区域】 1.燕山路:燕山路与都源街交叉口以西(含都源街),华强石油滨河路站(路灯杆:燕山005)以东; 2.祖山路全段; 3.都阳路:龙岛公园(230国道813公里300米)以西,小秋子沟门(230国道818公里500米)以东; 4.都源街、本源街、沙河街、清风街、满韵街、八旗街、康乾街、吉祥街、索伦街、木兰街全段。 此次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7.持有“绿色通行证”运送鲜活农产品、药品等货物的货运汽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专用汽车及未换发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请携相关证明材料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备案(已经备案的车辆不再备案)。 五、法律责任 请各有关单位、驾驶人及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