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的一轮尾号限行轮换从7月13日(下周一)开始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本轮限行的最后一天即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新一轮限行的车牌尾号安排如下: 星期一【5和0】; 星期二【1和6】; 星期三【2和7】; 星期四【3和8】;
星期五【4和9】。 非北京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北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北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责任编辑:编辑J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