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车辆使用性质?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更改需要哪些材料?详见本文。 变更车辆使用性质手续和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3、组织机构代码(盖公章) 4、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5、车主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号牌 7、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8、清除违章、年检有效期 9、交验机动车 10、受理业务地点:当地车管所 车辆变更使用性质证明条件 (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变更手续: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2、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3、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4、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车辆变更使用性质证明模板 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填 表 说 明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备案的可多选;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电子信箱”栏,填写接收电子邮件的e-mail地址,尚未申请电子信箱的可以不填写; 5、“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变更后的现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6、“代理人签字”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属于单位的机动车,由本单位被委托人办理的不需填写本栏; 7、“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 申请事项 变更后的信息 □变更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名称 □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变更所有人 □住所在车辆管理所辖区内迁移 □变更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固定电话: 电子信箱: 移动电话: □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转入: 省(自治区、直辖市) 车辆管理所 □变更后的使用性质 □公路客运 □公交客运 □出租客运 □旅游客运 □租赁 □货运 □教练 装 □幼儿校车 □小学生校车 □其他校车 □危险化学品运输 □警用 □消防 □救护 □工程救险 □营转非 □出租营转非 □更换发动机 变更后的信息: 机动车所有人及代理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更换车身/车架 订 □变更车身颜色 □更换整车 机动车所有人签字: □重新打刻发动机号码 □重新打刻车辆识别代号 线 □变更身份证明名称/号码 年 月 日 代理人 姓名/名称 代理人签字: 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编辑J1) |